朱西嶺
趙某是個熱心腸,十分樂于助人。這天傍晚,趙某在路上看到一個老頭,扛著大包小包,他便主動上前,幫老人把包裹送到了目的地。
老頭把包裹交給家人后,非要請趙某吃飯不可,趙某推辭不掉,便跟著老頭進了飯店。老頭點了幾個菜和一瓶酒,兩人邊吃邊聊。吃了一半,老頭摸了摸口袋,突然“哎呀”一聲,說自己把手機落包裹里了,他想給家人打個電話。趙某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手機遞了過去,老頭接過手機,撥通電話,一邊抱怨飯店里太吵,一邊向門口走去。趙某也不在意,邊吃飯邊等老頭。
可左等右等,不見老頭回來,趙某急忙起身,想到外面察看,沒想到在門口被飯店老板攔了下來。趙某解釋說自己可能被騙了,老頭拿走了他的手機,可飯店老板聽不進去,一定要他結了賬才能出門。
趙某身上沒帶現金,情急之下想硬闖出門。飯店老板見狀,忙招手喊來兩個人,攔住他的去路。趙某氣呼呼地說:“你們知不知道,這樣限制人身自由是違法的!吃飯的錢我一定會給你們,現在快放我出去,我要去找老頭拿回我的手機?!?/p>
“誰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老板態度堅決地說,“吃飯就得給飯錢,天經地義!我又不認識你,你走了不還錢,我到哪里去找你?你現在打電話給朋友,送來錢我才能讓你走!”
趙某只好用飯店里的座機,向朋友打電話求救,并且報了警。等他朋友趕到后付了賬,老頭早就沒了蹤影。
為此,趙某不僅對騙人的老頭恨得牙癢癢,而且對飯店老板的行為也是義憤填膺。自己不過就是沒給飯錢而已,飯店老板憑什么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嚷嚷著說飯店老板這種做法屬于違法行為,要追究他們的責任,還說如果抓不到騙子,自己的損失就應該由飯店承擔。
很快,警察到達了飯店,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之后,當頭給趙某潑了一盆冷水。警察說,飯店老板的行為屬于《民法典》新增的“自助行為”,因為飯店老板并不清楚趙某被騙的事情,他沒結賬,飯店權益受到侵害,緊急情況下,在合理范圍內可以采取私力救濟自助行為。當然,飯店老板不聽趙某解釋,強行攔人也有不妥之處。趙某雖心有不服,但在法律面前也無話可說。
好在兩天后,警察就抓到了騙子,趙某的損失也被追了回來。
該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新出臺的《民法典》規定的“自助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在緊急情況下,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故事中,趙某受騙后一時不能走人,店老板擔心自己的酒菜錢收不回來,短時間內扣人在情理之中,但店老板可安排人手跟趙某一起找騙子要回手機,并及時報警處理,這才是上策。所以,趙某不作詳細解釋強闖出去有過錯,而飯店老板不聽趙某解釋強行攔人也有不當之處。此時此刻,雙方都應當立刻報警,找一個妥善的辦法挽回損失。否則,任何一方如處理不當,仍須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發稿編輯:朱 虹)
(題圖:張恩衛)